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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新聞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的這些案例須警惕!
- 作者:消防檢測設備
- 發布時間:2023-03-28 16:33:47
- 來源:http://www.czhuaxialy.com/
- 點擊:525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的這些案例須警惕!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設施的心臟,是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監控中心,管理中心,滅火救援、疏散應急的指揮中心,也是單位日常消防工作管理的中樞核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場所。
《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消防法》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后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近年來,從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情況來看,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又不懂操作的問題并不少見。一些單位由于消防控制室無人值班、值班操作人員玩忽職守或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人為設置在手動狀態而導致小火釀成大災,教訓十分深刻。因此,保障消防控制室的可靠運行和有效管理,意義十分重大。
案例:??
一、2013年10月11日,北京市石景山區麥當勞楊莊餐廳甜品操作間內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發生電氣故障,引起喜隆多購物中心發生火災,過火面積共計3800余平方米,火災直接財產損失估算值為人民幣1308.42萬元,滅火過程中兩名消防員犧牲。造成如此嚴重后果,相關責任人員難辭其咎,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終,該購物中心消防控制室值班員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值班經理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總經理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單位負責人及消防管理人被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
二、2016年10月6日19:30,某地某商場發生火災,消防部門查明:起火時消防控制室當班人員白某前往地下室巡查設備,控制室值班員趙某接到火警信息后前往樓層確認火情…
法院審查認定:控制室值班人員在發現報警信息后未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在接到火災警報后,以最快方式確認,確認后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的規定,導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法院審查判決:白某、趙某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控制室值班員趙某、白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三、 深圳特區報2017年1月20日消息,深圳寶安沙井一大型百貨公司的經理卻因指使員工無上崗證在消防控制室上崗,被治安拘留10日。
四、深圳晚報2017年8月26日消息,鹽田公安分局消防大隊聯合沙頭角派出所查處一起東埔福苑消防控制室員工無證上崗的案件,涉事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談某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五、金華新聞網8月9日消息,8月8日,浙江義烏市某物業負責人張某因指使無證人員違規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六、因指使無證人員違規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瀘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古藺縣大隊依法對古藺縣雙水岸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項目主管王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七、 2018年10月6日晚,南陽市中心醫院一號樓負一層高低壓配電室發生火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孫某某、董某某在值班期間擅自脫離崗位,未及時發現配電間火災報警信息,且未及時進行先期處置,造成配電間電容柜被燒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市公安局新華派出所現已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孫某某、董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處罰。
八、2018年8月8日凌晨0時許,華強廣場D座24樓一住戶發生火警,堆積在室內和陽臺上的大量電子配件被引燃。過火面積約26平方米。最初撲救過程中,物業管理處消防值班室工作人員不熟悉高壓水泵操作,沒有及時到負三層啟動高壓水泵,貽誤了火情處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要求,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立即報警,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將視情節的嚴重性進行依法處理。”
事故發生后,經調查,發現物業值班人員不僅沒有及時準確處置火災,還存在沒有持證上崗、對消防設備操作不熟練和應急處理能力不足的情況。華強北派出所已依法對華強物業有限公司管理處的經理孫某和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楊某和張某路,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九、2018 年 10 月 28 日 17 時 ,天津一倉庫發生火災,過火面積 23487.53 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約 8944.95 萬元人民幣。從17時29分火災自動報警聯動控制器發出火災報警信號至17 時 50 分向 119 指揮中心報警的 21 分鐘內,控制室值班人員于某某、杜某某等人未在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措施撲救初期火災,致使火災擴大。天津“10·28” 重大火災調查報告出爐 總經理等10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逮捕。
十、2018年11月30日,海南儋州市那大鎮停車棚,因過度充電導致短路起火,燒毀8輛電動車。調查中發現小區電動車棚存在長期管理不善問題,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將負有管理責任的物業管理負責人行拘10日。
十一、2019年3月30日4時16分,汕尾市城區某小區一電動車棚發生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起火部位為小區內東側靠圍墻鐵皮棚車庫,燃燒物質為電動車摩托車等。
經現場核查:由于該物業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涉嫌因過失引發火災,且該火災造成的社會影響較大,該物業公司法人陳某、當天值班保安黃某、邱某3人已被公安機關處以15日以下的行政處罰。
十二、據深圳消防微博消息,2019年7月9日21時51分,119指揮中心接報稱:福田區第二人民醫院7樓樓頂室外起火 ,指揮中心立即調派梅林、福田、特勤一、竹子林等消防中隊,共10輛消防車52名指戰員到場處置。
事故發生后消防相關部門經調查發現:福田區第二人民醫院物業管理單位相關責任人平時管理松懈,消防設施設備出現不同程度的老化故障,未保持消防設施完好有效,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決定對涉事物業管理單位相關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而后,經深圳福田公安分局法制部門審核,確實存在違法事實,且證據確鑿。
7月11日上午,派出所消防民警到福田區第二人民醫院傳喚涉嫌違法人員醫院物業管理負責人胡某、以及火災發生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羅某,到派出所接受詢問調查。7月12日,裁決對兩名火災事故責任人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十三、2019年1月12日,杭州江干區茂悅府小區業主家里發生了一起火災,整個房間全被點燃。事發當晚,世茂茂悅府消控室內只有一人值班,且該值班人員沒有上崗證、結業證,根本不熟悉業務。因此,在關鍵時刻他無法正確操作消控設備,導致消防救援力量被迫選擇耗時更久的方式滅火,延誤了最佳撲救時間。2月19日下午杭州彭埠街道世茂茂悅府物業公司的主管錢某,被杭州江干公安分局處以行政拘留12天的處罰。
十四、2019年2月22日,山東皺城一小區發生火災。消防在撲救過程中發現該小區自動消防設施無人會操作、著火樓層室內消火栓無水,致使火災發生后蔓延。調查后,消防大隊依法將物業公司經理涉嫌指使無證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的違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2020年2月,深圳市“青藏手工酸奶店”發生一起火災事故,造成4人死亡。火災之后,小區的物業公司經理、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均被刑事拘留。
追究余兆源、馬林刑事責任:
1、身份:余兆源,雅居順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馬林,雅居苑小區物業管理處主任,消防安全實際管理人。
2、違法行為:未落實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建立健全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未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未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未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未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聘請無證人員管理消防控制室,每班未安排不少于2人值班,未對消防控制室崗位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3、犯罪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
4、追究巫小朋刑事責任:
(1)、身份:雅居苑小區消防控制室當日值班人員。
(2)、違法行為:長期無證上崗,未對消防控制室的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日檢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后,未按照規范程序進行處理,發現火災后未及時報警。
(3)、犯罪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這起火災,物業的兩名管理人員,只是因為聘請了無證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同時未安排2人值班,未培訓),就獲刑事追究;而當日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人員,主要因為未及時報告火警而獲刑。
十六、2020 年 8 月,江蘇省南通市通州灣示范區消防救援大隊,對一家物業公司代管的通州灣某醫院消防控制室進行檢查時,發現一名“持證”上崗人員使用的《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有問題。后來經過鑒定,確認資格證是假證。
使用偽造假證是違法行為,不熟悉消防控制室的相關業務,在火災發生時不具備處置能力,會引發嚴重后果。
發現這個情況后,消防部門將案件移送到通州灣示范區公安分局。經公安部門調查,該物業公司共上網購買了12本《建(構)筑物消防員證》,經核查均為假證,涉案人員共計8人。公安部門立即展開調查,目前5名相關人員已經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十七、2020年12月16日清晨六點54分,長沙芙蓉中路芙蓉同發大廈24樓2407房,突發火災,2408房兩人被困冒險翻至窗戶外逃生。而就在這危急關頭,大廈消防控制室內的值班人員魏某發現起火后,表現十分慌亂,沒有進行相關操作,7點就離開值班室。
事發后,長沙天心區消防救援大隊對現場查封,以進行火災原因等調查工作。而根據消防法相關規定,自動消防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同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依法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十八、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隊高新大隊對轄區單位開展錯時夜查行動時,發現一高層大廈暗藏火災隱患,消防安全堪憂。該大廈位于創新大道。當日晚8時許,消防監督員對該單位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大廈消防管網無水,安全出口上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多處故障,消防控制室消防主機存在較多屏蔽點和故障點。隨后在檢查時又發現,雖然控制室有人值班,但值班人員均未取得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書》。
由于該單位隱患突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較大問題,高新消防救援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依法對該物業公司法人朱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十九、2018年9月20日凌晨,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百貨大樓二樓義烏小商品超市發生火災,數小時后火災被撲滅,火情得以控制,火災過火面積1950.5平方米,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導致整棟大樓、商鋪內和住戶家財物受損。經現場勘察,火災發生時義烏小商品超市仍存在疏散通道因堆放貨物被堵塞、消防通道因卷簾門下放被堵塞的問題。
經永豐縣公安消防大隊火災事故認定,被告人任林福、秦泉水、王亮、袁群群、曾廣會、陳建偉、黃根元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卻無視消防隱患問題,未妥善實施整改措施,導致火災的發生、擴大、蔓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935.8678萬元,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應當以消防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對七名被告人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至三年,可適用緩刑。
案發當天,未持有建筑物消防員資格證的被告人曾廣會在購時尚有限公司一樓消防控制室值守,其聽到辦公室火災報警控制器發生報警聲響后,未進行火情巡查確認而直接按消音鍵處理,未第一時間發現火情并報警,導致火災迅速蔓延和損失進一步擴大。
被告人曾廣會作為消防值守人員明知自己無建筑物消防員資格證卻無證上崗。”七名被告人均系購時尚公司、圣云百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均負有消防安全職責,在履職期間均違反了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卻無視消防隱患問題,未妥善實施整改措施,導致火災的發生、擴大、蔓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9358678.06元,系事故直接責任人員,應當以消防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第六十七條第一、三款,第四十五條,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十三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判決如下:“被告人曾廣會犯消防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緩刑一年零二個月。”
有關消防值班人員的法律規定: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第二十一條: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規范性文件
(一)2016年12月,人社部公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消防設施操作員、注冊消防工程師均被列入準入類職業資格;消防員屬于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 (二)2017年9月12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消防設施操作員屬于準入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指出:設置準入類職業資格,其所涉職業(工種)必須關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且必須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 (三)2017年10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國辦發〔2017〕87號),其中第十五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履行下列職責,第(三)款是按照相關標準配備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檢驗維修,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證上崗。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高危單位還應積極應用消防遠程監控、電氣火災監測、物聯網技術等技防物防措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和消防安全評估、咨詢、監測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應當依法獲得相應的資質、資格,依法依規提供消防安全技術服務,并對服務質量負責。 三、地方消防法規對建(構)筑物消防員持證上崗的規定 《湖北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五條要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專職消防隊隊員、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消防設施、器材檢測和維修保養人員經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證上崗。第六十七條規定,有關消防從業人員未經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并持證上崗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錄用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浙江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消防控制室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持消防職業資格證上崗,掌握火警處置及啟動消防設施設備的程序和方法,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理火災和故障報警。 《河南省消防條例》第四十條規定: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當依法取得消防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黑龍江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實行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制度的人員,應當經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江蘇省消防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從事滅火、應急救援工作的專職消防隊員和從事建筑防火工作的有關消防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消防行業特有職業(工種)資格;鼓勵其他消防從業人員取得消防行業特有職業(工種)資格。第四十八條將自動消防系統操作等人員是否按規定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作為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條件之一。 《河北省消防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管理人員;從事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執業人員應當經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方可上崗。 《北京市消防條例》第八十條規定:“單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有擅離職守等違反國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規程行為,或者單位未對本單位消防設備操作控制人員、專職和兼職防火人員等重點崗位的人員進行專項培訓的,責令改正,并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甘肅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一條將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作為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或者營業前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條件之一。第五十九條規定特殊工種人員未依法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罰。 《貴州省消防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還應當取得相關行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第五十二條規定:聘用未經消防專業培訓機構培訓合格或者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海南省消防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消防行業特有職業(工種)的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第六十五條)。 《青海省消防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消防工程施工人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人員應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執業。 《山東省消防條例》第二十四條將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作為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或者營業前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條件之一。第二十九條 單位的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職業技能培訓:防火檢查、巡查人員;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人員;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的消防員應當取得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更多資料關注公眾號:消防安全管理員。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不具有相應職業資格或者自動消防系統值守人員未達到規定人數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第七十條)。 《陜西省消防條例》第十九條將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作為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或者營業前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條件之一。第二十六條規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執業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技術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允許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第(六十五條)。 《四川省消防條例》第十八條: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人員、消防設施的安裝、維護、操作人員;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合格,依法取得消防職業資格。相關人員未經專業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或者未取得相應消防職業資格上崗的,責令改正或者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第七十條)。 《云南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五條:列入國家發布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或者國家消防職業標準的從業人員應當通過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方可上崗。用人單位使用未按照規定通過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或者未經消防安全考試合格的從業人員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使用不具備相應技術職稱、職業資格人員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責令改正,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第五十六條)。 《遼寧省消防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專職消防隊員應當接受培訓,取得相應的消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內蒙古自治區消防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消防設施檢測、滅火器材維修和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消防職業資質資格證書。 《西藏自治區消防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從事消防特種工作的下列人員,應當經依法成立的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培訓,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一)消防產品質量認證、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的執業人員;(二)自動消防系統監管、操作、維護人員;(三)專職消防隊員;(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人員。單位應當聘請具有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消防特種工作。聘請未取得消防職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消防特種工作的,責令改正,并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第七十七條)。 《廣東省消防工作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 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員應當熟練掌握控制設施設備操作,熟悉消防控制室值班應急程序,并依法履行相關設施設備管理崗位職責。 消防控制室應當按照規定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當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能夠通過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實現遠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消防控制室應當保證至少有1名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值班。 四、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建(構)筑物消防員持證上崗的規定 2019年頒布的國家標準《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已經將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巡查、檢測、維修,保養人員應當持有的證書形式、內容明確限定(見下表) 建筑消防設施有關人員持證上崗要求 序號 主要崗位 應當持有證書的等級 1 建筑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沒有消防聯動系統) 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2 建筑消防設施巡查人員(有消防聯動系統) 中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3 建筑消防設施檢測人員 高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4 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人員 技師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5 建筑消防設施保養人員 高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GB 25506規定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二)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 25201《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的要求;
(三)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于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四)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序應符合下列要求:
(五)接到火災警報后,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六)火災確認后,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七)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并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是一紙空文,而是法律賦予的重要職責與使命。違反消防安全法規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后果嚴重的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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